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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萍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规定有哪些?以下是江西中专技校招生网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江西萍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印发《萍乡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公共服务中心,市直学校:
现将《萍乡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萍乡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为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江西省 2024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4〕 1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市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 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报名
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 2024 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 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萍教考字〔2024〕1 号)执行。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应届初中毕 业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 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其中正常转学和休学 学生的均衡生资格认定必须严格符合初一至初三年级在本校学习 且学籍在本校。
在我市就读、有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可在就 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并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录取至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初中毕业 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二、考试
考试时间:初三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 6 月 17 日至 6 月 19 日,初二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 6 月 20 日。
考试科目: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 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初二年级:地理、生物科目,实行合卷考试。
考查科目:初三年级信息技术、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 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并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 ”“不合格 ”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成绩。
科目分值设定:初三年级:语文 120 分,数学 120 分,英语 120 分(其中听力 20 分),物理 85 分(含实验 5 分),化学 75 分 (含实验 5 分),道德与法治 80 分,历史 80 分,体育 60 分,升 学总分 740 分。初二年级:地理 50 分,生物 55 分(含实验 5 分), 以卷面得分为依据,考试成绩以“ABCD ”等级成绩呈现。报考省 重点高中(含省重点建设高中,不含体艺等自主招生)需 B 等以 上(含),报考省重点高中(含省重点建设高中)体艺等自主招生 和一般高中需 C 等以上(含)。
英语听力测试:测试时间 15 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 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 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 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 1.2 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 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体育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萍乡市 2024 年初中毕 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萍教基字〔2024〕11 号)要求执行。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按市教育局《萍乡市 2024 年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萍教技字〔2024〕4 号)要求,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发展中心负责 组织实施。
考试组织: 以三县三区(含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学 校为考试组织单位。
考点设置:坚持以生为本, 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为前提,各县区要遵循合理设置、严格认定、动态调整、注重实
效的原则,科学谋划、 因地制宜、一县一策设置考点。所有考点 应设置在标准化考点,实现高清监控、实时录像、远程巡查。
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残 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 ”服务的,可向县区教 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 定》(教学〔2017〕4 号)执行。
三、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类
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批次和志愿录取方式同步招生。县 域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域内招生,城区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城区或若 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
萍乡中学(含汪公潭校区、翠湖校区)、萍乡三中、安源中学、 萍乡实验学校、安源区乐源学校面向市直学校、安源区、萍乡经 济技术开发区招生。
各县区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进行招生。
湘东区麻山中学根据多样化特色办学需要,面向中心城区(市 直学校、安源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东区)进行自主招生。
2.职业高中类: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 (中专)、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志愿填报
填报原则
①考生志愿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由考生个人或家长上 网填报。考生要及时上网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至录取结束, 以免 他人修改志愿,影响录取结果。
②考生及家长应充分认识到志愿填报的重要性、严肃性和权 威性。在充分了解我市招生政策后,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所规定的志愿和时间内进 行填报。考生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未按 要求填报、未填报志愿等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 由 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志愿填报结束后,必须打印纸质稿,考生和 家长签字后,交学校留存保管。
③各级学校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并做好志愿填报培训工 作,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确保每位考生都能正确自主、 自 由 填报志愿。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不能限制考生 自 由填报志愿,更不得包办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凡因曲解政策、 不全面宣传政策而影响到学生录取的,将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及 相关责任人责任。
④市教育考试中心将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和分数择优进行录 取。每位上线考生有且仅有一次普通高中录取机会。放弃志愿录 取、不按期到校报到即视为放弃今年就读普通高中机会,造成的 后果自负。
填报时间:
①6月9日-14日24:00 时,志愿填报;
②6月20日-24日24:00 时, 自愿修改志愿;
③7 月 中下旬,填报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省内其 它中职学校志愿,职业高中(中专)中高职对接(长学制一体化) 志愿。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
填报说明:
①提前批志愿: 设 1 个志愿栏,可填报萍乡飞行员实验班 志愿。
②文化批次志愿:设 4 个志愿栏。考生可选择 1-4 个志愿 填报。
为促进萍乡三中和安源中学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生源,主 城区继续实行萍乡三中和安源中学二选一填报政策(若同时填报萍乡三中和安源中学,排位在后面的学校志愿将视为无效)。
为保证考生享有公平填报志愿权利,若文化批次一志愿未录 取,则按学考成绩参加二、三、 四志愿录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 何理由拒收一、二、三志愿落选的上线考生。
③自主招生志愿:设 2 个志愿栏,由考生自主选择 1-2 个志 愿填报。考生在充分了解各类学校的自主招生章程后,可在招生 平台中选择具体学校填报。
④高(中)职类院校志愿: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考生志愿选择范围一览表
五、优惠加分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中 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 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 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报考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
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赣司人字〔2020〕9 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 〈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 302 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 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 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 号)具体 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 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 分。(201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 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 生加 10 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10 分。少数民族 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 认办法(试行)〉 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 号)文件审核确 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萍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按市 教育局《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试行)》(萍教发〔2018〕41 号)具体规定执行。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享受优惠的考生应按有关规定, 向其发证管理部门申请, 由发证 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审核、汇总。享受优惠加分资格的学生在本校 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局官网和教育公众
号继续进行公示。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 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 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萍教发〔2018〕25号)《关 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通知》(萍 教基字〔2021〕11号)精神执行。
七、阅卷及成绩公布方式
为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我市继续实行网上集中阅卷,严 格执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成立综合阅卷组、 学科阅卷组和质检组,组织试评,并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 ” 制度和抽检复核制度,确保评卷质量。
考生文化单科保留小数,总分成绩四舍五入,只保留整数。
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给各县(市、 区),同时开通考生成绩网上查询。为规避高中阶段学校违规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乱排名、炒作中考状元等乱相,凡学考总成绩达到 全市前3%的考生其总分成绩公布为“A ”等级。上述学生其原始分 成绩待录取工作结束后再通知录取学校和生源学校。其余考生公 布其原始分成绩。“A ”等级不与分数划线、招生录取关联。各学 校要及时将考试分数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张榜公布,不得按分数 排名。
考生对考分有异议的,在初中学考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可通过 毕业学校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受理。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 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 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超出上述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 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7月上旬公布考生成绩、普通高中类最低 录取分数线。今年我市继续推进分批次录取工作,按录取批次逐 一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
八、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录取省重点(含重点建设)高中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 等第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要达B等(含) 以上。
录取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等 第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要达C等(含) 以上。
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下达的各校招生计划,遵从考生的志愿, 按分数高低,分批次划定全市各普通高中的统招和均衡招生录取 线,并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5年起我市将全面实现均衡招生指标考前分配到校,分校划定均衡招生录取线。
今年安源中学均衡招生录取指标继续到区(具体指标数由各 属地考试组织单位公布),分区划定均衡招生录取线和均衡招生最 低录取控制线。若有县区在划定的均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有 未完成下达的均衡招生计划,市教育考试中心将在最低控制分数 线内对未录取的具备均衡招生资格考生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进行调剂录取。
2.录取批次顺序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集中在7月份分批次完成。市教育考试 中心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先统招均衡后自主招生、分数从 高到低、招生计划,对公民办学校分批次录取。 已按志愿录取的 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市教育考试中心在招生平台录取 的结果将是各校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唯一凭据。
普通高中的录取批次:
从 7 月 10 日开始,分批次开展录取工作。
提前批次:江西海航实验班、萍乡飞行员实验班;
第一批次:萍乡中学、湘东中学、芦溪中学、上栗中学、莲 花中学;
第二批次:萍乡三中、安源中学、麻山中学;
第三批次:大安中学、莲花县坊楼中学、 民办高中。
3.录取办法
①江西海军航空实验班: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号), 提前招生。
②萍乡飞行员实验班(设芦溪中学,咨询电话:7551987): 招生方案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提前招生。
提前批次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录取。
③文化招生:根据重点高中的招生范围,先统招再均衡招生 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若存在报到 缺额情况,可降分按志愿补录一次(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的普 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今年继 续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 70%的比例,进行均衡招 生。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合理压减大规 模学校,超标准班额的学校原则上中途不得转入学生。
按照“公民同招 ”原则,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统一报名、统 一填报志愿,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统一在招生平台按招生计划、 学考成绩和志愿排序择优录取。民办高中若在报到后有计划缺额, 可补录一次。若还有缺额,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 可以适当补齐生源。各民办普通高中要在考前主动向社会公示其 招生章程(需报属地教育局审核备案),内容包括办学条件、收费 标准、招生计划、学生培养等方面,接受社会监督。
④自主招生录取:各校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审批, 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收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及时在 考前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方案必须包含招生范围、录取计划、 专业分配、测试方法、录取程序、培养方式等。各学校自主招生 录取列于本批次统招或均衡招生之后,主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和相关特长表现,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学校特 色、低于学校当年统招或均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自主招生专业设置为体育、艺术(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等)和科技等类别,全市统一测试标准,在市教育考试中心分批 次公布各校的统招或均衡录取分数线后, 由各县(区)教育考试 机构组织专业测试,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招生志愿、专项测 试成绩和初中学考成绩,按考前公布的方案,择优预录考生,经 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公示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正式录取。
自主招生文化录取分数线在各招生学校的统招或均衡线下 100分之内划定,同时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各 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设定本校自主招生文化录 取分数线,并报请属地县区教育局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体 育尖子生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 100分。
为不断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体育工作, 加快高水平运动员引进培养,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批准萍乡市体 校与萍乡中学、萍乡三中、安源中学合作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其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的《萍乡市普通 高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方案(修订)》执行。
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 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 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加强“人籍 分离 ”考生的资格审查,坚决防止学校变相“掐尖 ”招生,禁止 “ 中考移民 ”。考生若通过临时转户籍、挂靠户籍或无正当理由转移户籍等方式,借“ 随迁子女 ”名义在省内跨设区市就读,不开 具成绩证明,不审批转录申请。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考的考生如 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就读,须提供考生当地户籍证明。
对在外省、外市参加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回户籍所在 地录取的随迁子女, 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 分数线、学生分数,结合萍乡本地录取分数线,按成绩占比进行 换算,并严格按照户籍一致原则录取到本地相应高中(本地户籍 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 3 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 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考生需提供市级考试成绩 证明、市级录取分数证明、户 口簿复印页(递交相关材料时间为 7 月 10 日-25 日),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向省教育厅申请招生 计划。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市教育考试中心将提供各公办、 民办普 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全市统一制定的录取通知书。录取 通知书上标明考生姓名、录取学校、毕业学校、学籍号、考试成 绩、录取类型、录取编号和报到时间等,并加盖萍乡市教育考试 中心公章。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到普通高中的最重要凭据,也 是办理高中学籍的重要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 通知书的管理,要按时、妥善、安全发放到考生手中,严禁自行 制定、滥发学校录取通知书。
(二)高、中等职业院校录取
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及其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 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 行政部门负责;职业高中(中专) 中高职对接录取工作由设区市 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招 生平台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中职类学校的学 生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今年仍然实行“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模式(简 称中高职一体化培养)”。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 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 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 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 有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 在规定的时间内, 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 基本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 理录取。
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规定,普通 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 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 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 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 ”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 专)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就 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严禁在招 生平台之外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 人强迫应届初中毕业生放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填报志愿、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严禁强制填报指定院校志愿。
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 毕业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
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 除外)。
我市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13所):萍乡 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卫生学校,安源区职业中等专业学 校,湘东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武功山中等专业学校,上栗县职 业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广播电视大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莲花 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交通职业学校;萍乡技师学院,萍乡市湘 东技工学校,萍乡市电瓷电气技工学校,萍乡市汽车工程技工学校。
九、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 市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 施“ 阳光工程 ”,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 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肃招生纪律, 规范招生秩序,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考试。
(一)压实管理责任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 组织领导,压实招生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 地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 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
要大力推进“ 阳光招生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不断完善考试 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 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申诉受理 渠道,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 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等,积极主动接受考生、 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印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相关宣传材
料,张贴至每所初中学校、每个初三毕业班级。认真做好风险评 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三)严肃执纪问责
按照隶属关系,各县区教育局要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 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 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 实情况开展督导。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 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 考试机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要 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 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 行为。
(四)落实“九个严禁 ”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 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 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 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 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 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 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 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 中考状元 ”和升学率。
(五)构建职普融通协调发展的办学新格局
各地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 教育的决定》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 需要和本地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量等,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 求、教育资源现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 因地制
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协调发展,建立多样化人 才培养机制,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发展需求。要引导广大考生家 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立成长目标。要认真做好 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 政策,为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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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4年江西萍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招生规定@中考生,快来测一测适合报考的学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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